【反邪教宣传】到底什么是邪教?

【反邪教宣传】到底什么是邪教?

三、秘密结社、非法活动:以邪教头子为核心建立一套非法组织体系,活动诡秘隐蔽。

四、坑骗信徒、聚敛钱财:通过推销编造的图书和所谓的“圣物”,直接要求成员交纳“奉献款”等,聚敛大量财富。

五、谎称大难、制造恐慌。编造比较具体的“世界末日”日期、大劫难或灾祸等,扬言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得救的是邪教。

六、反对政府、仇视社会:用极端手段与现实社会对抗,威胁个体生命和群体利益,危害社会和谐稳定。

邪教主要侵害对象

1.迷信思想严重的人。

2.有宗教情节,经常私设聚会点活动的人。

3.体弱多病的人。

4.工作事业感情生活不顺的人。

5.农村妇女、老人。

邪教主要骗人手法

1.鱼目混珠:打着宗教或气功的幌子蒙骗人。

2.画饼充饥:用祛病健身、消灾避祸诱惑人。

3.弄虚作假:用学习超能力吸引人。

4.装神弄鬼:用各种鬼把戏吓唬人。

5.虚情假意:用小恩小惠收买人。

6.不择手段:不放过亲朋好友,拉人入教。

邪教邪在哪里?

1.让你荒了田、抛了家、弃了学去相信“神”的是邪教。

2.宣扬“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得救的是邪教。

3.有病不让医,鼓吹入了“教”能治病、能消灾避难的是邪教。

4.欺骗、威逼妇女受教主凌辱的是邪教。

5.非法集会时鬼鬼祟祟、乱喊乱叫、乱唱乱跳的是邪教。

6.让你用骗人的手段诱使他人加入的是邪教。

7.加入后不让退出的是邪教。

8.把社会、政府、普通老百姓当成“魔”的是邪教。

9.以“神”的名义煽动成员对抗政府的是邪教。

10.说传统宗教过时了,要信新“神”的是邪教。

邪教的危害

一、对人民的危害

1.使一些人走火入魔,有病不治致死致残或精神错乱,自杀、自残乃至行凶杀人,侵害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2.不少人受邪教精神控制节衣缩食缴纳“奉献款”,弄得一贫如洗,或离家外出“传教”,一些邪教头子还流氓成性,欺骗玩弄女信徒,扰乱一些群众正常的家庭生活。

3.许多痴迷邪教的人员有田不种、有工不做、有学不上、破坏生产、工作和学习秩序。

4.邪教煽动信众聚众闹事,围攻政府机关和新闻媒体等单位,影响社会稳定。

5.邪教组织发展一定程度往往野心膨胀,企图颠覆政权,危害国家政治安全。

6.邪教利用未成年人识别判断能力较低的弱点,极力在未成年人中发展成员,给他们的身心健康和成长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害。

二、对国家的危害

1.危害国家政治稳定。破坏国内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向公职部门渗透,侵蚀国家机构;挑战现行政治体制,反对国家政权。

2.危害国家经济秩序稳定。非法敛财,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进行经济犯罪,破坏社会生产及财政金融秩序。

3.危害社会秩序稳定。破坏社会治安;蔑视法律,危害公共秩序;诬告滥诉,干扰司法正常进行;毒化社会风气;干涉婚姻,违背人伦,破坏家庭。

4.危害社会思想稳定。编造歪理邪说,制造思想混乱;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气氛;反科学、反文明,亵渎人文精神。

5.践踏人权。残害生命,践踏人的生命权;扼杀自由,侵害人的政治权;诋毁宗教,伤害信教群众的名誉权。

遇到邪教怎么办?

发现邪教活动

要做到不听、不信、不传,

并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

发现有人散发邪教宣传品

或进行其他反动宣传煽动活动,

应立即制止,并想方设法报警。

收到印有邪教宣传内容的人民币,

不要继续使用,可到银行进行兑换。

发现有人组织邪教秘密聚会

或参与邪教活动,

应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

或报告基层党政组织。

接到宣扬邪教的电话、短信、电子邮件,

要直接挂断和删除,

并做到不听、不信、不传。

当有人拉拢自己加入邪教时,

要坚定立场,决不上当受骗,

同时要严厉指出其行为是违法活动,

劝其迷途知返,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当发现亲属朋友误入邪教歧途时,

要从关心爱护的角度耐心细致地说服劝阻,

或积极请有关部门和社区、村干部进行教育,

努力使他们走出邪教。

出国出境遇到邪教人员的反动宣传活动,

应态度坚决,做到不理睬、不答复、

不参与、不接受、不传播、不上钩。

遇到邪教怎么分辨?

01

看“教主”是否活着,

如果所拜的“教主”是活着的,有可能是邪教。

02

看所宣扬的内容,

如果所宣扬的内容违背国家法律,

背离伦理道德,对抗现实社会,

要求信徒舍弃一切追随“教主”,有可能是邪教。

03

看对现世的态度,

污蔑这个世界已经坏到极点,应当破坏并离开它,

到“另外一个世界”里去的,有可能是邪教。

04

看活动的方式,

实行单线联系,聚会活动鬼鬼祟祟,

并有人望风的,有可能是邪教

如何防范邪教

1.发现邪教活动要做到不听、不信、不传,并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

2.发现有人散发邪教宣传品或进行其他反动宣传煽动活动,应立即制止,并想方设法报警。

3.收到印有邪教宣传内容的人民币,不要继续使用,可到银行进行兑换。

4.发现有人组织邪教秘密聚会或参与邪教活动,应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或报告基层党政组织。

5.接到宣扬邪教的电话、短信、电子邮件,要直接挂断和删除,并做到不听、不信、不传。

6.当有人拉拢自己加入邪教时,要坚定立场,决不上当受骗,同时要严厉指出其行为是违法活动,劝其迷途知返,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7.当发现亲属朋友误入邪教歧途时,要从关心爱护的角度耐心细致地进行说服劝阻,或积极请有关部门和社区、村干部进行教育,努力使他们走出邪教。

8.出国出境遇到邪教人员的反动宣传活动时,应态度坚决,做到不理睬、不答复、不参与、不接受、不传播、不上钩。

生活中需要防范的邪教污染

1.当生活中遇到突然变故,心情郁闷、苦恼而又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劝导和化解时,对现实生活产生绝望情绪,邪教便会乘虚而入,利用所谓的“真、善、忍”“消业”“免灾”等虚无缥渺的歪理邪说进行诱导,使其上当受骗,从而怀着企求心灵解脱的愿望加入邪教组织。

2.当生活中遇到特殊困难时,如:生病无钱医治、孩子上学交不起学费、家中无钱孩子不能结婚等,这时,如果得不到及时救助,邪教会趁机以济困助穷的面目出现,施以小恩小惠,帮其暂度难关,从而怀着感恩的心理加入邪教组织。

3.当身患疾病、久治不愈、饱受折磨时,邪教会以介绍祖传秘方、宣传某种气功的特异功能为由,引诱其上钩,从而怀着治病的愿望加入邪教组织。

4.当有强身健体需求时,一些邪教会趁机宣扬某功法的神奇功能,引诱想强身健体的人们加入其中,通过长时间集体练功、会功等,这些人在不知不觉中成为邪教成员。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离退休人员和下岗待业、社会闲散人员中。

5.看到周围的人在练某一种功法,被其所谓的“宗教外衣”和伪气功的各种小把戏所迷惑,受到他人怂恿或随大流、“趋众”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解释》明确界定,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邪教组织”。

《解释》规定,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符合使用“伪基站”“黑广播”等无线电台(站)或者无线电频率宣扬邪教;以货币为载体宣扬邪教,数量在五百张(枚)以上;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邪教,如利用群组成员、关注人员等账号数累计一千以上的通讯群组、微信、微博等社交网络宣扬邪教等13种情形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解释》明确了七种邪教犯罪从重处罚的情形:与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勾结,从事邪教活动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邪教组织机构、发展成员或者组织邪教活动的;在重要公共场所、监管场所或者国家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聚集滋事,公开进行邪教活动的;邪教组织被取缔后,或者被认定为邪教组织后,仍然聚集滋事,公开进行邪教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从事邪教活动的;向未成年人宣扬邪教的;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宣扬邪教的。

《解释》指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情节较轻,但行为人能够真诚悔罪,明确表示退出邪教组织、不再从事邪教活动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其中,行为人系受蒙蔽、胁迫参加邪教组织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解释》规定,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组织、策划、煽动、胁迫、教唆、帮助其成员或者他人实施自杀、自伤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邪教组织人员以自焚、自爆或者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以放火罪、爆炸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定罪处罚。

END

来源丨一师阿拉尔公安

编辑丨张兰兰

编审丨焦亚峰 李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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